乐脱贫组[2020] 7号
南乐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对2020年中央、省级提前下达专项扶贫资金对接扶贫项目请示的批复 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 你们上报的《关于2020年中央、省级提前下达专项扶贫资金对接扶贫项目的请示》(乐财[2020]9号)收悉,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上报《关于2020年中央、省级提前下达专项扶贫资金对接扶贫项目的请示》。 二、按照省市要求尽快完成中省资金对接工作。 三、加快扶贫项目实施,确保资金按要求支付。 2020年3月2日
关于2020年中央、省级提前下达专项扶贫资金对接扶贫项目的请示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