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脱贫组〔2020〕18号 南乐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 你们上报的《关于调整2020年中省扶贫专项资金对接项目的请示》(乐扶贫局〔2020〕10号)收悉,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上报《关于调整2020年中省扶贫专项资金对接项目的请示》 二、按照省市要求尽快完成中省资金对接工作。 三、加快扶贫项目实施,确保资金按要求支付。 2020年3月27日 |
乐脱贫组〔2020〕18号 南乐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 你们上报的《关于调整2020年中省扶贫专项资金对接项目的请示》(乐扶贫局〔2020〕10号)收悉,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上报《关于调整2020年中省扶贫专项资金对接项目的请示》 二、按照省市要求尽快完成中省资金对接工作。 三、加快扶贫项目实施,确保资金按要求支付。 2020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