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救灾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139号)文件精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救灾资金)500万元安排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年7月28日-2020年8月4日)。如对资金安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从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0855-6419025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从江县行政中心三号楼四楼 原件: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发展救灾资金)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