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公正、公开、规范、及时处置涉案财物,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处置规定及《黔东南州森林公安机关涉案财物处理办法(试行)》之规定,结合案件财物的特殊性,我局定于2020年4月20日下午14时在我局二楼会议室(在金钟开发区富祥路北侧),对依法没收的标一为松木枋子;标二为马尾松原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本次拍卖标中:标一为松木枋子;标二为马尾松原木。竞买人务必到标的现场对标的作全面、准确的了解。 二、拍卖方式 采用现场公开增价拍卖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报名登记及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以下材料均可报名。 (一)公民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合伙或联合竞买须提供合伙或联合协议书复印件1份及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时需要交保证金2000.00元。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下午18时止。 五、报名地点 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丹寨县金钟开发区富祥路北侧)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标的所在地位①标②标在丹寨县金钟开发区富祥路北侧(丹寨县林业局院坝)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龙警官, 联系电话:0855-3611111 15186879013 八、监督部门及电话 县纪检监察局,联系电话:0855-3611547
丹寨县森林公安局 2020年7月14日 标一的照片 标二的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