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金钟经济开发区,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县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一、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制度,认真开展排查,特别是对武汉、湖北及县外疫区来的人员进行信息排查。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干部职工必须要积极地配合排查工作,主动报告自己的行踪轨迹,特别是与武汉、湖北及县外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要如实向本乡镇(街道)、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报告。 三、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丹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的要求。切实做到不走亲访友,不串门聚会,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四、全县的党员同志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做到近期不走访亲友,不串门聚会。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减少人员接触。 五、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子女不主动如实报告自己行踪轨迹,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聚餐、聚会的,并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属违纪的报纪委监察部门处理,属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丹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