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9〕220)文件,分配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畜混居整治资金914.5万元,参照《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220号)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人畜混居整治补助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剑财农(2019)15号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人畜混居整治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联系电话:0855-5223355 邮箱:jhnyj126@126.com 地址:剑河县农业农村局 剑河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