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收入进一步提高。凯里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6828元,同比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9834元,同比增长10.1%。增速分别排18个城区方阵第10位、第12位;排全州第7位和第12位。
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凯里地区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以农为1)由2018前三季度的2.75:1缩小为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