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居家隔离观察的重点疫区 来黔东南人员开展核酸筛查工作的公告 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来黔东南人员,广大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强化落实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精神,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蔓延,现对全州居家隔离观察的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来黔东南人员全面开展核酸检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1月23日后从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来黔东南居家隔离观察至今尚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请见此公告后,主动电话联系所在县(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联系电话附后),由所在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安排医用车辆到您居家隔离观察点接送到县(市)级指定隔离点采样并送到定点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二、为保障您和您的家人以及公众的身体健康,请积极响应,主动配合,全力支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共同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对从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来黔东南并居家隔离观察至今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奖励。 各县(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黔东南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