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贵州省河道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与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河长办〔2019〕14号)要求,县水务局完成了我县辖区内敖市河、新屯河(顺化河)、黄堡河、中黄河、孟彦河等5条河道管理范围的划定工作。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对5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了审查,成果满足要求,现予以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毁界桩(牌)及标识。 附件: 黎平县敖市河、新屯河(顺化河)、黄堡河、中黄河、孟彦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牌)起讫点、坐标、高程及公告牌成果统计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