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麻江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的通知》(麻环督改通〔2019〕7号)文件精神,在全县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发现“麻江县岩莺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管理不规范,运转不正常,导致粪污外排,污染环境”的问题,并纳入省内自行整改调度。现将问题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养殖场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麻江县岩莺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位于宣威镇岩莺村马坎,业主杨登旭。该养殖场建有3栋圈舍,设计养殖规模为生猪存栏1620头(年出栏3240头)。配套有三级沉淀池640立方米,干湿分离机1台。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现有粪污治理设施管理不规范,运转不正常,导致粪污外排,污染环境。 二、采取的措施 (一)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下达《关于落实麻江县岩莺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猪产品清理出栏的商办函》到麻江温氏农牧有限公司,要求限期对麻江县岩莺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生猪进行清理出栏,停养整改。 (二)州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排污,按环评要求建设完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 (三)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对该合作社下达了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要求建设生物异位发酵床,提升粪污处理能力。确保粪污处理设施验收达标后,方可投入生猪饲养生产。 三、整改成效 2019年12月24日,该养殖场向麻江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麻江分局提交《关于延迟停养整改时间的申请》,提出“因尚未落实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用地,难以按期完成整改工作,请求给予延迟停养整改时间。并保证在按要求建设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经农业、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再开展生猪饲养生产”。经现场核实,于2019年5月中旬,该养殖场对存栏生猪进行全部清栏,停养至今,外排粪污已清理,消除了污染环境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