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统战部 省民宗委省 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命名第五批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统战部,政府民宗委(局)、文化和旅游局: 按照《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贵州省第五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工作的通知》(黔民宗发〔2020〕6号)要求,经县级推荐、市级审核,专家评审,媒体公示,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命名黔东南州锦屏县大同乡章山村等320个村寨为第五批“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并授牌。为切实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抓紧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匾牌挂牌工作,及时将省民宗委统一制作下发的“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牌匾颁发到本次命名的村寨,并悬挂在显要位置。 二、各地要以此次村寨命名挂牌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脱贫攻坚、民族团结进步好典型,宣传村寨独特魅力,扩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知名度,更好地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支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齐抓共管、合力推进;要加强“十四五”少数民族特色保护和发展规划的编制,保持民族特色,促进民族特色村寨可持续发展。 附件:第五批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名单 (来源:麻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杨春柳,编辑:彭淑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