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将麻江县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5291万元的项目安排计划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麻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名反映。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6日止。 4、联系股室和受理方式。联系股室:县扶贫办项目股;地址:麻江县金竹街道官隆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县扶贫开发办公室3楼;邮编:557600。 监督举报电话:0855-2622237(县扶贫办),0855-2620880(县财政局),0855-2821017(麻江县扶贫专线),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信箱:gzmjfpb@163.com 附件:麻江县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附件.麻江县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拟安排项目建议表.xlsx 麻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来源:麻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审核:杨仁品,编辑:罗化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