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州财社〔2020〕100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州级农村低保资金54万元、城市低保资金49万元、特困供养资金4.04万元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12日共10天,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08555725624 扶贫监督热线:12317 附件:《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镇财行〔2020〕21号)文件 镇财行【2020】21号——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对应-州财社-【2020】100号.pdf
镇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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