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镇远县收回历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镇扶领项复〔2020〕104 号)文件共批复历年结转结余资金716.132665万元,用于实施项目9个,《关于对镇远县收回历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镇扶领项复〔2020〕105号)资金1.236148万元,用于实施项目1个。现对以上结余资金共717.368813万元进行重新安排。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8日 —2020年11月17日共10天,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08555725624 扶贫监督热线:12317 附件:1、《关于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扶贫发展资金)收回重新安排的通知》(镇财农字〔2020〕11号)文件 2、《关于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少数发展资金)收回重新安排的通知(镇财农字〔2020〕12号)文件 附件1:镇财农字-【2020】11号关于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扶贫发展资金)收回重新安排的通知.docx 附件2:镇财农字【2020】12号-关于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收回重新安排的通知.docx 镇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