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2021年项目实施计划》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印发,2021年我县计划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80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00万元,一是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400万元;二是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发展产业“先建后补”项目资金1200万元;三是重点安排实施坝区产业发展项目和林下经济项目资金7000万元;四是项目管理90万元;五是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资金31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2021年1月29日共10天,请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08555725624 扶贫监督热线:12317 附件:《关于印发〈镇远县2021年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镇扶领办发〔2021〕4号)文件 镇扶领办发(2021)4号 关于印发《镇远县2021年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docx
镇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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