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生茂到镇远县调研《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相关信息

2020-09-07 08:00:00 来源:镇远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向杨镇榕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9月5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耿生茂率队到镇远县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开展调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以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胜朝,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石运智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炎帝宫、非遗文化馆、天后宫、谭公馆等地,通过走访、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建筑风貌控制、建筑更新保护、街巷格局肌理保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情况,并针对历史建筑、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等提出意见、建议。耿生茂指出,《条例》为镇远名城的保护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迁,也有许多不适应的方面,所以有必要进行修订,这次调研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听取修订意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为更进一步做好《条例》的修订工作,耿生茂要求:一是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修订的重要性,围绕镇远名城的转型升级对《条例》的修订进行反复论证;二是修订工作要立足长远,适应古城发展的需要,适应旅游大县未来发展的需要,促进5A景区的发展;三是要统筹名城资源,盘活闲置文物,推进民居整治修缮,将名城保护利用、更新复兴、环境整治、文化旅游、居民收入等充分融合,努力打造镇远名城本地文化品牌,实现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四是通过《条例》的修订更好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巷道、建筑等,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全力打造传统优秀文化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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