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促和谐——罗甸县罗悃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相关信息

2020-12-09 08:00:00 来源:罗甸县人民政府 作者:杨再花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27日,罗甸县罗悃人民法庭在红水河法官工作站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

201910月,被告王某因需要平整场地,请原告张某用挖机做活,经双方结算王某欠张某承揽费11500.00元,原告张某多次催收无果起诉至法院。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王某系红水河镇某村村民,在红水河片区务工,从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等方面综合考虑,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承办法官决定约原被告到本院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红水河法官工作站进行庭前调解。承办法官经过耐心、细致析理说法、疏导调解后,原、被告均表示愿意互谅互让,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对最后的结果都很满意。

调解现场

罗悃法庭依托法官工作站贴近群众的优势,将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发挥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通过调解、巡回审理、提供法律咨询、司法确认、案件回访、法治宣传等服务,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尽可能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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