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关于石磊继承石建国不动产权的公告 瓮不动产(523)号

2019-12-24 16:40:45 来源:瓮安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继承人:石磊

被继承人:石建国

继承人石磊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于2019年12月23日向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协议、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石建国于2018年7月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瓮安县瓮水新庄社区新庄路1号2单元5号,产权证号为20190016878号,面积为86.68平方米,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278969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期: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15日

特此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9年12月23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