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第一大队、瓮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第二队、瓮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第三大队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0年1月7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