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41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关于明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相关政策>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18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2020年12月拟发放培训后稳定就业补贴13963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854—2918262、0854—2625893。现将参训学员享受培训后稳定就业补贴公示如下(见附件)。 附件: 瓮安县2020年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稳定就业补贴)发放花名册.xlsx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