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9月第6次行政处罚公示(食药类)

2020-05-18 08:00:00 来源:青岛城阳政务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1 青城市监处字〔2019〕111号 青岛佳美洋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原料案 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原料 1、没违法所得;2、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青岛佳美洋食品有限公司 刘勤 1.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壹拾肆元(114.00元);
2.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2019.9.4 自觉履行,15日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6个月内依法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 青城市监处字〔2019〕67号 城阳区吴老二快餐店(吴永宝)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 1、没收物品;
2、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城阳区吴老二快餐店(吴永宝) 吴永宝 1、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1个蒸锅,1台电饭锅,1个盛放排骨汤容器,21个罂粟壳;
2、处捌万贰仟元整(¥82,000.00)的罚款。
2019.7.9 自觉履行,15日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7个月内依法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没收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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