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家口化工园区化工管廊专项规划设计》公示

2020-11-10 08:00:00 来源: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规划管理改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发(2014)25号)的有关规定,对《青岛董家口经济区化工园区排水专项规划设计》内容进行社会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

  《青岛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2、规范标准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8)

  《石油化工企业厂区管线综合设计规范》(SHT3054-2005)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

  《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36762-2018)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50853-2013)

  《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51098-2015)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城市供热规划规范》(GB/T51074-2015)

  3、政策文件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环发〔2015〕167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

  《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

  《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8号)

  《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2004年)

  《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青规字〔2018〕58号)

  《青岛市城市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青政发〔1991〕101号)1998年修订版

  4、相关规划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总体规划(2016-2035)》

  《青岛董家口经济区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5)》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

  《青岛董家口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18)

  《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总体规划(2015-2030)》

  《青岛董家口港城临港产业区(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

  《董家口港城滨海公路以南、疏港一路以东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

  5、其他

  地形图

  其他相关设计资料

  (二)主要内容

  1、规划期限及规模

  规划年限为:近期至2025;远期至2035年,并展望至2035年以后;规划面积约19.27平方公里。

  2、规划控制范围

  青岛董家口经济区化工园区规划范围:北至滨海大道,南至集成路,西至信阳路,东至中心路。

  3、规划目标

  科学合理规划化工管廊,使上下游产业所需物料通过管道相互贯通,同时公用工程管道也通过化工管廊从公用工程场站输送至不同区域的产业项目主体中去。完成董家口化工园区“物流传输一体化”建设,建立现代化物流基础设施,实现董家口化工园区现代化发展的目标。

  4、发展策略

  (1)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对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少投入、少占地、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为原则,合理布局、保障需求。

  (2)充分考虑园区未来的发展需求及入驻企业的扩容,为园区及企业未来发展留有余地。

  (3)建设集约高效的基础设施,打造安全良好的投资环境;解决好区域物流运输内部交通和与外部交通的联系。

  (4)通过化工管廊专项规划推动“物流传输一体化”的启动建设,分期、分步实施。

  5、规划内容

  (1)管廊平面布局

  1)管廊等级:分为主管廊、次管廊、支管廊和专线管廊,

  2)管廊规模:共规划管廊29.5公里,其中主管廊9公里、次管廊8.5公里、支管廊10.8公里、专线管廊1.2公里。

  3)管廊布局:

  主管廊:钢厂路东侧(产业四路北300米-产业四路南100米)、钢厂西路西侧(G204-集成路)、集成路两侧(疏港一路-壬庚)、G204国道南侧(钢厂西路-钢厂路)、疏港一路西侧(集成路-海湾化学)、港区连接线东侧(子信路-滨海公路辅路);

  次管廊:集成路南侧(信阳路-钢厂西路)、港旺大道西侧(集成路-产业四路)、信阳路东侧(集成路-G204国道)、纬一路南侧(港区连接线-中心路)、园区二路西侧(滨海公路辅路-化工院南路)、化工园南路北侧(园区一路-园区二路);

  支管廊:港旺大道西侧(阳煤集团-产业四路)、信阳东路东侧(G204国道-集成路)、产业四路北侧(钢厂西路-双星路)、集成路南侧(钢厂西路-港兴大道)、钢厂路东侧(产业四路北300米-G204,产业四路南100米-集成路)、港兴大道东侧(集成大桥-集成大桥南300米)、青钢与壬庚集团间绿地(港兴大道-疏港一路)。

  专线管廊:产业四路北侧(双星路-港旺大道)

  管廊平面规划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石油化工企业厂区管线综合设计规范》SHT3054等规定的与建构筑物、道路、铁路、高压架空线等垂直与水平安全距离的要求。

  (2)管廊管道布局

  1)管廊断面形式

  管廊共规划以下几种规格:

  主管廊:规划宽度为9米,管廊层数3~4层,局部5层;

  次管廊:规划宽度为7米,管廊层数3~4层;

  支管廊:规划宽度为3~6米,管廊层数2~3层;局部5层。

  专线管廊:根据入园企业情况确定方案。

  2)入廊管道

  入廊管道主要根据管廊两侧企业的实际需求确定物料管类型及管径大小,根据公用工程管网(蒸汽、污水、中水、电力电缆及通信光缆)布局确定公用工程管道的类型及管径大小。

  一般情况下,化工管廊上入廊管道包括物料管、10千伏电力电缆,在化工管廊架设有工业污水管、中水管、蒸汽管的路段采取入廊架设。

  本次规划入廊管道满足《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设置要求。

  6、规划图纸

  二、设计单位、组织编制单位

  1、设计单位:北京世纪千府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组织编制单位: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三、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1、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2月10日(30天)

  2、现场公示: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3、网上公示: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

  四、意见收集与反馈

  1、意见反馈

  公示意见及电子邮箱:njcjysdfy@163.com

  2、咨询电话

  0532-55585275

  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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