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2020-04-01 08:00:00 来源:李沧政务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升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支撑性作用,根据《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青市监规〔2020〕1号)和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现将申报2020年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试点示范类别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示范、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试点、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和服务业标准“领跑者”(主要是消费类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7类。
(二)申报重点领域
围绕市“十五个攻势”和城市发展新战略,一是结合现代农业、高标准农田、农业新六产、田园综合体和乡村治理等,提升乡村振兴标准化水平;二是结合新旧动能转换海洋、高端制造业+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完善高质量发展标准化水平;三是结合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和拉动消费、养老健康、教育文化、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公共交通和社会稳定等,提高社会治理及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
二、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
遵循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应是能够承担相应责任的机关、社会组织或企业事业单位等,符合国家标准委相关文件要求。
(二)申报受理
申报单位应填写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和附件2),经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和现场审核后,向市局提出。
(二)审核立项
市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或组织专家论证、答辩评审后,正式发文予以立项,纳入年度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进行管理。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委等有关部委申报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申报。项目名称为“申报单位(名)+××××试点/示范(类别)”。示范项目应当是2018年底前验收通过的国家级和省级试点项目。之前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未通过立项的,可优先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4月17日前将《青岛市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申报书》《青岛市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报送至李沧区市场监管局。
四、参考文件
1.《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国标委农〔2007〕81号);
2.《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标准委公告2018年第9号);
3.《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管理暂行规定》(国标委工一联〔2017〕122号);
4.《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国标委工一联〔2009〕48号);
5.《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国标委服务联〔2009〕47号)《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主要以消费服务业为主;
6.《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
7.《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标准委公告2016年第2号)。
五、申报咨询
市市场监督局:
(一)农业农村类。朱涛,联系电话:66759251;
(二)高端装备和循环经济类。吕良飞,联系电话:66759252;
(三)服务业类和创新基地类。孙亚民,联系电话:66759251;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吴晶,联系电话:85730682。
区市场监督局:
联系人:周帅帅、杨志林 ;联系电话:67706609;电子邮箱:lcjgsk@163.com;联系地址:李沧区夏庄路127号919室。

附件:1.青岛市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申报书
2.青岛市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书
   


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附件:青岛市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申报书、青岛市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书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