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的通知

2020-09-25 08:00:00 来源:李沧政务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市场监管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的通知》(青市监字〔2020〕189号)要求,依据《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青政办发〔2017〕13号,以下称《办法》)、《关于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8〕47号,以下称《意见》),现将申报2020年度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资格

    (一)凡在本辖区依法设立、完成符合资助奖励条件的标准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含国家军用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关部门、单位,均可提出申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项目不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

    2.项目申请时间距标准正式发布时间、技术组织获批成立时间或项目完成验收时间间隔原则上超过一年的;

    3.申请单位近两年内因标准或质量等问题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弄虚作假的。

二、申报项目条件

    (一)申请资助奖励的标准化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标准先进水平的;

    2.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并有利于促进我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

    3.标准中含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形成优势产业和提升本市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

    4.标准化项目的实施能给本市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5.符合青办发〔2018〕47号《意见》中,区域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领域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级标准化推广应用平台(示范推广平台 ),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和小麦、玉米、蔬菜等优势农业领域国家标准以及乡村振兴、国际海洋名城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军民融合发展等领域具有重大创新引领作用国家标准。具体以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二)项目已获得本市级政府部门其他资助奖励或补贴的,不再重复资助奖励。

    (三)项目完成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资助奖励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申请表;

    2.标准发布机构同意立项和批准发布的文件或证明等;

    3.标准项目的特点及其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证明或说明,其中标准中涉及专利的,须提供专利证明;

    4.标准审查评审会议的意见;

    5.专业机构出具的标准查新报告及标准文本;

    6.标准实施给本市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及相关资料;

    7.承担标准项目发生的经费明细;

    8.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

    9.未获得本市政府部门其他资助奖励或补贴的声明;

    10.其他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

(二)申请其他标准化项目资助奖励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申请表;

    2.标准化项目确认文件或证书、证明等;

    3.项目实施给本市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及相关资料;

    4.项目未获得本市政府部门其他资助奖励或补贴的声明;

    5.申报青办发〔2018〕47号《意见》中有关项目的,还应提供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已经认定并提供资金支持的相关材料。

    6.其他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

四、申报流程

五、项目评审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申报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初审,区财政局负责申报企业税收情况的初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申报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查和论证,作出咨询、评估意见,在市政府、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和有关媒体公示后,确定符合资助奖励条件的项目,对有异议项目进行调查处理。

六、资助奖励

    按照《办法》第三条规定和《意见》中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评审和公示通过的项目确定资助奖励金额,报市财政局同意后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经相关程序通过后,由市财政局按照相关渠道拨付。

七、有关要求

    1.申请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填写表格、备齐相关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务必与纸质版材料保持一致,所有材料均合并为一份word档。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李沧区市场监管局,逾期不再受理。有关材料可在青岛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http://amr.qingdao.gov.cn/)“公告栏”栏目中查阅下载。

    2.按照《办法》和《意见》规定,获得资助奖励的单位在资金拨付后次年12月31日前,向市主管部门提报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价报告。请获得2019年度资助奖励的单位于10月28日将评价报告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

    3.涉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新旧版本体系转换,截止到2020年10月30日前,对应关系为新5A对应旧4A,新4A对应旧3A。

    4.申请单位应当确保提交的材料申报真实、合法、有效。对经检查发现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将取消申请项目的资格,并依法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到企业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1.市市场监管局

    联 系 人:刘  森,联系电话:66759251

    盖超超,联系电话:66759252

    邮    箱:qdbzhc717@163.com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3号

    2.区市场监管局

    联 系 人:周帅帅、杨志林

    联系电话:67706609

    邮    箱:lcjgsk@163.com

    联系地址:李沧区夏庄路127号919室

 

附件:附件1-4

    1.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2.关于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

    3.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申请书

    4.青岛市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汇总表

 

 

 

 

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沧区财政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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