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昂为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平度市明村前楼污水处理厂混合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前公示 我局于2019年11月22日受理了广东昂为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平度市明村前楼污水处理厂混合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拟依法办理。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前,向社会公示。 一、建设地点:明村镇龙王河与603省道交汇处、龙王河左岸。 二、建设单位:广东昂为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三、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昂为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在龙王河与603省道交汇处、龙王河左岸,设置平度市明村前楼污水处理厂(平度(明村)高分子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污水)混合入河排污口(地理坐标为119°38′17.03″E,36°42′45.74″N),排污口排放规模为10000m3/d,入河方式为管道排放,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 根据水利部第22号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条、第六条的规定,申请设置入河排污口时应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按照这一要求,广东昂为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委托潍坊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为审批部门审批入河排污口以及建设单位合理设置入河排污口提供科学依据。 如认为该项目涉及你的重大利益,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如公众对该项目的行政许可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告知。 四、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3日。 联系电话:0532-88397327 通讯地址:平度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