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防指办通告第4号关于青岛市区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实施实名登记乘车的通告

2020-02-18 08:00:00 来源:平度市政务网 作者:平度政务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疫情防控期间在途监管,确保对重点人员行程轨迹及时有效追溯,更好地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出行,参照其他城市做法,疫情防控期间青岛市区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实施实名登记乘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18日起,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的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地铁、有轨电车)、地铁站张贴二维码,市民进站和乘车时,须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该二维码只记录手机号码、乘车时间及车辆信息)进行实名登记,自动导入有效联系方式。乘坐地铁的乘客,须在车厢内再次扫码准确定位,更换车厢或换乘其他线路后,须在新的车厢内重新扫码。

  二、对于部分手机不能扫码或未携带手机的乘客,均须向驻站人员或司乘人员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儿童由陪同乘车人员代为登记,经过登记后方可乘车。本人持琴岛通实名卡(老年卡、爱心卡、学生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需扫码登记,可直接刷卡进站、乘车。

  三、乘坐出租汽车的乘客,倡导尽量使用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乘客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支付的同时,实现实名登记。对于部分手机不能扫码或未携带手机的乘客,须手工填表登记。

  四、交通运输部门和各运营企业要加强组织工作。地铁做到“一站一码、一车厢一码”,公交车、出租汽车、有轨电车做到“一车一码”。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配备,做好讲解引导,有序组织登记乘车,避免造成客流聚集拥堵。要加强信息管理,实名登记的有关信息应使用专用服务器予以保存,仅限疫情防控追溯使用,坚决杜绝个人敏感信息外泄。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动态优化工作流程,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五、交通、卫健、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采取有力有效手段,遏制疫情通过公共交通工具扩散,确保城市交通运行安全有序。对拒不履行扫码或信息登记的,禁止进站、乘车。因填报虚假信息或其他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扫码登记,文明有序排队乘车,避免因信息误登、未登对疫情防控和个人健康产生不利影响。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七、胶州市、莱西市、平度市可结合各自疫情防控实际,参照本通告执行。

  特此通告。

  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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