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委组织部研究拟进一步使用的刘永宏等两名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按姓名笔画排名) 刘永宏,男,汉族,1978年10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合水人,北京大学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合水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正科级),拟任合水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齐志航,男,汉族,1971年9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合水人,兰州大学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合水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庭庭长(正科级),拟任合水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电话举报:0934–12380 短信举报:18693412380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 邮政编码:745000 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 2020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