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社[2019]127号),现将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00.63万元下达你单位,请列入2020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该专项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并全额编入2020年部门预算,同时设定预算绩效目标,报县财政局审核备案。项目完成后,由你单位进行绩效评价,县财政局将按照设定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全程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镇原县财政局 2020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