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我县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配合政府做好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工作。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庆阳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卫疾妇发[2018]8号)文件要求,确定镇原县城区生活饮用水监测点10个,现将8月份监测结果报告如下: 一、监测对象 县疾控中心分别采集县职业中学、兴隆园小区、兴民安置小区、电力局办公楼、安宁佳苑小区、县政府办公楼、金都国际名城小区、卫计局办公楼、南区小学和疾控中心10个监测点末梢水(用户水龙头水)各1份,共采集水样10份。 二、监测内容 月检测项目共12项,分别为: 1.微生物指标2项: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若总大肠菌群检出时,须检测耐热大肠菌群或大肠埃希氏菌。 2.消毒剂常规指标1项:二氧化氯。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8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和耗氧量。 4.非常规指标1项:氨氮。 三、监测方法 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 -2006)进行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和检测分析,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每份水样有1项超标即判定该份水样为不合格。 四、监测结果 我县8月份城区生活饮用水10个监测点,10份水样,合格10份,(每份水样有1项超标即判定该份水样为不合格)合格率为100%。(详见附表)。 镇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