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佛冈县历史沿革

2019-11-15 13:34:44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两汉时分属南海郡中宿县、桂阳郡浈阳县;

  南北朝时,佛冈南部属浮护县、北部属浈阳县。

  隋唐时,属清远英德;

  清雍正九年(1731年)在大埔坪(原属清远县,今石角镇府城附近)设捕盗同知,辖清远、英德、从化、花县(今花都市)、长宁(今新丰县)、广宁6县捕务,但不负责地方行政事务。乾隆七年(1742年),六县捕务归各县负责,大埔坪捕盗同知仍保留。

  嘉庆十八年(1813年),划出清远县吉河乡(今水头、石角、三八、龙南、黄花镇)和英德县大陂六乡,即白石乡(今烟岭镇)、迳头乡(今迳头镇)、独石乡、观音乡、高台乡、虎山乡(均在今高岗镇内),建立佛冈直隶军民厅,简称佛冈厅,直隶于广东布政使司,佛冈地方一级政权开始建立。光绪年间佛冈厅属广肇罗道辖。

  民国初年,佛冈仍称厅,属粤海道辖。民国3年(1914年)6月3日,撤厅改县,始称佛冈县。

  民国9年(1920年),废除道的设置,佛冈县改属中区绥靖公署辖。

  民国17年(1928年),属北江善后公署辖。

  民国25年(1936年)7月,属广东省第二区行政督察公署(即韶关公署)辖。

  民国32年(1943年),属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

  民国35年(1946年),全省成立4个师管区13个团管区,佛冈属粤北师管区辖。

  民国36年(1947年),全省划分11个专署督察区,佛冈属第二专署督察区辖。

  1949年10月12日,佛冈县全境解放,佛冈县属北江临时行政委员会(1950年4月,改称北江专员公署)辖。

  1952年4月13日,佛冈县与从化县合署办公,佛冈只设办事处。时年10月,分县办公,佛冈县仍属北江专署(1953年,北江专员公署改称粤北行政公署,1956年,改称韶关行政公署)辖。

  1958年10月23日,佛冈县与从化县合并,称从化县,属韶关行政公署辖。1959年1月,从化县划归佛山专署辖,1960年4月11日又划归广州市辖。

  1961年5月4日,原佛冈县辖区由从化县分出,恢复佛冈县建制。

  1963年6月15日,佛冈县划归韶关专区辖。

  1983年7月26日,佛冈县划归广州市辖。

  1988年1月7日,佛冈县划归清远市辖。

  清置佛冈厅。1914年设县。据《嘉庆一统志》:“观音山东厅北三十里,……高出诸山,石室虚敞,中有天成佛像。”佛冈县得名于观音山,因山岗上有佛,故名。

  2000年,佛冈县辖高岗、烟岭、迳头、水头、三八、石角、龙南、民安、龙山、汤塘、四九、黄花12个镇。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佛冈县总人口255341人,其中:石角镇68667人、水头镇21926人、汤塘镇40387人、龙山镇23794人、高岗镇19697人、四九镇16578人、烟岭镇10668人、迳头镇10718人、三八镇13364人、龙南镇12753人、民安镇12107人、黄花镇4682人。

  2002年,佛冈县辖石角、高岗、水头、西九、汤塘、龙山、烟岭、迳头、三八、黄花、民安、龙南12个镇,115个村委会、8个居委会。

  2004年,佛冈县将12个镇撤并为石角、高岗、水头、汤塘、龙山、迳头6个镇。

  2009年末,佛冈县面积1270.7平方千米,辖6个镇,12个社区、78个行政村。县政府驻石角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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