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财〔2018〕35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19〕1324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18年、2019年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户、农技人员和技术指导员培训)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原则以提高农业科技示范户、农技人员和技术指导员的农技知识,壮大农村农技队伍为目标,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注重实际效果,努力提高农业科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因地制宜,讲求针对性,突出实效性,注重带动性,大幅度提高农村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全市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基础上,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开展。向培训能力强、培训质量高的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倾斜。二、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3日。三、认定条件1.已通过县(市)级及以上人社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许可认定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两年以上培训经验,近5年无不良记录。3.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培训经验。4.具备稳定的培训教师队伍和相应的先进教学仪器设备条件。5.同意在农业部门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管理规范。6.承担培训机构需熟悉当地农业发展情况,具备相应的培训能力和培训后的跟踪服务能力。 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具体包括: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营业执照、办学资格或技能培训资质扫描件(或复印件)、师资力量及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教学和实训场地产权证或场地租赁合同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主要教学仪器设备清单。(所有相关材料评审通过后需出示原件)。五、审定程序1、申报单位按照公告要求须于2020年9月3日17:30分前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一式5份(以邮戳日期为准),同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培训单位申请后,由科技教育股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确定的培训机构审核汇总备案。联系人:莫海晴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政务服务中心6楼608(科技教育股)。联系电话:0763-8732081电子邮箱:qylskjg@163.com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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