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连州市历史沿革

2019-11-15 14:46:24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秦汉时期

  中国小康网 连州名称的由来有四种说法:①、连州有黄连岭(今属连山)盛产黄连,因物得名。②、连州群山起伏,三面踞险,一水潆环,故有“连万山为一山连众水为一水”之说,因山川得名。③、连州盛产铅锡矿,古语“铅之未炼者曰连”又有“铅锡璞名曰连”之说,因矿产得名。④、连州山岭延绵,河流环绕,但交通阻塞,人们渴望车船畅通。“连”字有车船合并之意,因意愿得名。

  三代(夏、商、周)属荆州,春秋战国属楚,秦(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属长沙郡。

  西汉初年(公元前206年)立县,称桂阳县,含今连州、连南、连山三县(市)。桂阳名来由有二说;一说治之西有桂阳山,故名桂阳;二说因桂水发源于大罗岭(连州与蓝山县的界山)向北而流,古时有水北为阳,故名;隶属吴芮长沙国。长沙马王堆出土的西汉文帝时绸帛地图,标明有“桂阳县治”。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以湘南粤北之地置桂阳郡,本县(市)隶属之。自此以后,历经两汉、三国、两晋到南朝宋、齐两朝,桂阳县建制一直未改,仅隶属关系略有变化。三国吴时属始兴郡,晋同吴制。

  南北朝时期

  南朝的宋高祖(420年-422年),时置小桂郡,治在桂阳。明帝泰始六年(470年),析置冈溪县(地在今连州市西北),并置宋安郡,附郭在桂阳,领桂阳、含匡、阳山、冈溪4县。泰豫元年(472年),废宋安郡,改始兴郡为广兴郡,本县(市)属之。

  南齐,复名始兴郡,析桂阳县地置希平县(隋改名熙平县,在今连山县北),并属始兴郡。

  梁天监七年(508年),于含洭置衡州及阳山郡,郡治在含洭。南陈因之。

  隋唐宋时期

  隋开皇九年(589年)平陈,隋开皇十年于本县(市)置连州。领桂阳、广泽二县。大业初年(605年),州废,于本州(市)置熙平郡,领桂阳(含今连州市、连南县,下同)、连山、阳山、宣乐(以梁乐县改名,在今阳山县南)、游安(故治在怀集县西)、熙平(故治在连山县西北)、武化(故治在广西象县西北)、桂岭(故治在贺州市东北)、开建(故治在封开县南丰东)等9县,此为连州辖区最大时期。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连州;天宝元年(742年),改连州为连山郡;乾元元年(758年),复名连州,辖境均只有桂阳、连山、阳山三县。

  自晚唐光化三年(900年)至五代,归于马楚。到乾和九年(951年),改属南汉。自此至两宋,连州、桂阳的州县名称及辖境均无移易。归属则几经变化:贞观年间属江南西道,天宝年间属岭南道,乾元以后属湖南道,大历三年属广州,两宋属广南东路。

  元明清时期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兵下岭南。初,在连山置安抚司,直隶行书省。十七年废安抚司,升为连州路总管府,隶湖南道宣抚司。十九年降为散州。其时连州迁出桂阳县城,移治于连山,领连山一县。同时,升桂阳县为散州,称为桂阳州,领桂阳及阳山二县。大德年间(1297年-1307年),桂阳州、连州一度改隶广东英德路。

  明洪武二年(1369年)三月,桂阳州省入连州;四月,废连州入连山县,改属韶州府。明洪武三年九月,革连山入阳山,属广州府。十三年十一月,复置连州于桂阳。十四年四月,加领连山、阳山二县,隶于广州府。清袭明制,连州仍属广州府。从明洪武三年(1370年)起,连州成为广州府所辖1州15县中唯一以州连置的地方政权。时间长达359年。

  雍正七年(1729年),升为直隶州,直属广东布政司,辖境不变。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连山升为绥瑶直隶厅,连州只领阳山。咸丰四年(1854年)八月,连州农民起义军配合太平军,攻陷三江镇,进驻连州城,改连州为熙平州,奉行太平天国年号,约近半年。

  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年),废州置县,连州改称连县。同粤北各县一样,先后属南韶连道、北江善后委员会公署、西北区绥靖委员会公署。

  民国十七年(1928年),从连县、连山、阳山三县划出瑶族聚居八排二十四冲,(其中连山五大排,连县三大排),设连阳化瑶局,直属省府管辖(民国二十四年,改称连阳安化管理局;民国三十五年正式设立连南县)。

  抗战时期,民国广东省政府迁连,百业兴旺,一度是粤省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中心,被称为粤北“小广州”。

  民国三十八年(1939年)4月,在本县设广东第五行政督察区,辖连县、连南、连山、阳山4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1949年12月8日,连县解放,20日成立连县人民政府。连县先后隶属北江专区、粤北行政区、韶关专区、韶关地区和韶关市。

  1956年6月,原属阳山县的西江、朝天、大田、莲花、泮塘、凤凰、石桥、松柏、高山9乡划入本县(市)。

  1959年4月12日,将连县、连南、连山、阳山四县合并为连阳各族自治县,县政府驻连州镇。

  1960年8月24日,阳山县恢复原建制,三连改称连州各族自治县,县政府仍驻连州镇。

  1962年3月27日,撤销连州各族自治县,连南、连山恢复原建制,本境复名连县。

  1988年元月,设置清远市(地级),连县于当年2月28日划归清远市管辖。

  1994年4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连县,设连州市(县级市),6月18日举行挂牌仪式,由清远市代管。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