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飞来峡镇项目区复垦方案(变更方案)》已于2020年7月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批准文号:清自然资管制函〔2020〕7号。根据《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粤国土资规划发〔2012〕6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复垦方案(变更方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飞来峡镇项目区拆旧区面积为256.67亩,共涉及9个地块,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36.10亩,工矿废弃地面积为220.57亩。拆旧区涉及国有土地0.06亩,集体用地256.61亩。 二、土地复垦目标 本项目9个地块复垦面积合计为256.67亩,拟复垦耕地74.87亩,林地150.22亩,其他农用地31.58亩。 三、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同时在涉及镇政府和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告。 附件:清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飞来峡镇项目区位置图、规划图。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 2020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