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确认违法建筑当事人的公告(清城区连江路73号家乐苑停车场旁)

2020-08-27 11:30:00 来源:清城区人民政府 作者: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经查,位于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73号家乐苑停车场旁的一个铁棚(长约34米,宽约3.5米,高约3.5米,建筑面积约119平方米)涉嫌未经批准擅自建设。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我局依法予以公告。请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到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光明中队进行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逾期不登记确认的,将认定为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违法建筑,并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3-3213200

  办公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万科华府A7栋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光明中队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8月3日

  附件:案件现场照片

案发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73号家乐苑停车场旁

拍摄时间

2020年7月22日

拍摄说明

涉案建筑物为一个铁棚(长约34米,宽约3.5米,高约3.5米,建筑面积约11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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