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位于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73号家乐苑停车场旁的三处建筑涉嫌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其一为家乐苑停车场旁的钢架结构玻璃房,长约20米,宽约9米,高约3米,建筑面积约180平方米;其二为家乐苑停车场旁的铁皮屋,长约8米,宽约4米,高约3米,建筑面积约32平方米;其三为家乐苑B栋首层旁铁皮屋,长约4米,宽约3米,高约3米,建筑面积约12平方米;以上三处建筑合计建筑面积约224平方米。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我局依法予以公告。请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到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岗中队进行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逾期不登记确认的,将认定为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违法建筑,并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3-3213200 办公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万科华府A7栋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光明中队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7日 附件:案件现场照片 案发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73号家乐苑停车场旁 拍摄时间 2020年11月27日 拍摄说明 涉案建筑物为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73号家乐苑停车场旁的三处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