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昂疫领办发〔2020〕10号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公告(第1号)

2020-01-27 08:00:00 来源:昂昂溪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信息中心采编员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省、市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区传播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我区同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文化馆、全民健身中心、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屯)文化活动站(室)、影剧院、音乐厅、各类游乐园、电子游戏厅、电玩城、旅游(温泉)企业、景区、书店、印刷企业、浴池、KTV、健身馆、游泳馆、跆拳道馆、网吧、酒吧、台球厅、棋牌室等公共文化体育娱乐场所一律关闭。各旅行社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各类演出、赛事、集会等大型活动一律取消。
  2、校外培训机构、校外住宿点、幼儿园一律关闭。
  3、火车站、客运站、商场、宾馆、饭店、医院、诊所、药店、超市、食杂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进行通风、定期消毒,顾客必须佩戴口罩进出,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发现湖北等重点地区异常人员及时报告。
  4、所有营运车辆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每天对车辆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
  5、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口等地设置体温检测站、留验站,对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6、从湖北等重点地区来昂或返乡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或居委会报告,无症状的自行居家隔离 14 天;有发烧等症状的要立即拨打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区定点医院将立即派车接诊,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7、立即对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8、全区范围内所有活禽交易场所一律关闭,所有农村大集、农贸市场、超市等严禁活禽及野生动物流入、屠宰及交易。禁止宾馆、饭店等场所交易、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9、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场所要保持通风,定期消毒。
  10、严厉打击借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行为。
  11、如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24小时值班电话:15946502468。
  本公告自2020年1月27日起施行,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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