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省、市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区传播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我区同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文化馆、全民健身中心、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屯)文化活动站(室)、影剧院、音乐厅、各类游乐园、电子游戏厅、电玩城、旅游(温泉)企业、景区、书店、印刷企业、浴池、KTV、健身馆、游泳馆、跆拳道馆、网吧、酒吧、台球厅、棋牌室等公共文化体育娱乐场所一律关闭。各旅行社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各类演出、赛事、集会等大型活动一律取消。 2、校外培训机构、校外住宿点、幼儿园一律关闭。 3、火车站、客运站、商场、宾馆、饭店、医院、诊所、药店、超市、食杂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进行通风、定期消毒,顾客必须佩戴口罩进出,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发现湖北等重点地区异常人员及时报告。 4、所有营运车辆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每天对车辆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 5、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口等地设置体温检测站、留验站,对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6、从湖北等重点地区来昂或返乡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或居委会报告,无症状的自行居家隔离 14 天;有发烧等症状的要立即拨打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区定点医院将立即派车接诊,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7、立即对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8、全区范围内所有活禽交易场所一律关闭,所有农村大集、农贸市场、超市等严禁活禽及野生动物流入、屠宰及交易。禁止宾馆、饭店等场所交易、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9、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场所要保持通风,定期消毒。 10、严厉打击借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行为。 11、如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24小时值班电话:15946502468。 本公告自2020年1月27日起施行,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