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昂政办发〔2020〕2号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昂昂溪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调整的说明》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办、局,驻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经区政府同意,对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昂昂溪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调整的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齐市昂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