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生产作业事故的发生,特发布如下公告: 一、流冰期内禁止在全区所有水域进行捕捞、垂钓、采砂等水上作业活动。 二、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制,水域周边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要做好流冰期间水上安全教育工作,禁止一切捕捞、垂钓及其他水上生产活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三、广大渔民、群众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本公告,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对违反本公告,拒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教育和劝阻、妨碍执行公务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做出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