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市昂昂溪区审计局封存资料资产权运行制度 齐市昂昂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昂昂溪区审计局    责任人:承办人(A、B)、审计组组长、法制复核人员、分管局领导、局长    二、权力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011-07-01 08:00:00

齐市昂昂溪区审计局通知有关部门暂停拨付或使用款项权运行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责任人:承办人(A、B)、审计组组长、法制复核人员、分管法制工作及具体业务的副局长、局长    二、权力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2011-07-01 08:00:00

齐市昂昂溪区审计局通报有关部门扣缴款项权运行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责任人:承办人(A、B)、审计组组长、法制复核人员、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长、局长    二、权力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审计机关依法责令被审计单位上缴应当上缴的款项,被审计单位拒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应当通报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

2011-07-01 08:00:00

昂区审计局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处罚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责任人:承办人(A、B)、审计组组长、法制复核人员、分管法制工作、具体业务的副局长、局长    二、行政处罚权力行使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六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前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2011-07-01 08:00:00

昂昂溪区审计局审计监督权运行制度 昂昂溪区审计局审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责任人:承办人(A、B)、审计组组长、法制岗位复核人员、分管具体业务及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总审计师)、局长    二、权力行使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九条:“……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三、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据《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条例》、《黑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齐齐哈尔市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二)地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三)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四)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五)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六)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

2011-07-01 08:00:00

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课件 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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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5 08:00:00

四项监督制度课件 四项监督制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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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5 08:00:00

《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意见》权威解读

文件地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意见 ...

2019-09-06 0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