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0-02-03 17:27:22 来源:拜泉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重大突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疫情要求,拜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公告如下:
一、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外,全县各类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院、门诊部、诊所及卫生所等,全部暂停执业。
二、全县养老、护理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其内设医疗机构停止对外执业。
三、所有涉及的医疗机构,尤其是设置床位一级医院应立即停止收治患者,对现有住院患者应在其病情稳定后办理出院,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四、以上医疗机构恢复诊疗时间按照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五、以上公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拒不执行的,依法严肃处理肺炎疫情防指挥部办公室举报电话:7328366,县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 7324626。    
特此公告。
 
 
拜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责任编辑:xinxizhong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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