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拉尔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36号

2020-04-21 16:43:04 来源:富拉尔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富拉尔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36号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新情况,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控制人员大规模流动,现就做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原则上禁止到齐齐哈尔以外地区出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一律不得离齐外出;确需出行离齐的,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报备前必须向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请假。

  二、全区公路、火车站及小区卡口要严格排查,坚持用好测温、扫码、戴口罩“三件宝”,发现境外或疫情中风险地区来富人员,原则上一律劝返。确需来富返富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到富后实施分级管控措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进行医学检测,集中隔离和医学检测费用自理。复工返岗及商务洽谈人员,提供输出地二甲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7天内健康证明(核酸和肺CT检测报告),本着谁用工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到富后实行工作地点到居住地点“两点一线”管理,建立在富期间健康监测台账。

  三、广大市民应严格落实个人防护九条措施,严禁组织和参与人员聚集活动,出入公共场所要与他人保持一定的距离,自觉佩戴口罩、不外出、不聚会、不串门、不聚集,婚丧嫁娶不操办,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个人防护不放松。

  四、各类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凡不遵守防疫规定的监管对象,一律严肃处理;公安机关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造成疫情输入风险的人员一律依法严惩。

  五、本公告自2020年4月18日至5月16日有效。

富拉尔基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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