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祭祀用火、踏青野炊、烧荒等野外用火行为剧增,随之会带来更多的火灾隐患。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传播及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我县下发了清明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活动的通知,但仍有部分百姓一意孤行、明知故犯。 3月30日,塔哈镇派出所接到举报:在塔哈镇理建村范家屯东边地里发生火灾。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扑灭火情。经现场调查了解,火灾因理建村范家屯村民佟某某上坟烧纸,不慎将周边干草点着,火借风势迅速蔓延,后引燃了墓地周边的松树,造成林地过火。目前,违法人员佟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