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土地证补发声明 2020-S32号

2020-04-03 00:00:00 来源:克山县人民政府 作者: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黄兴因保管不善将胡志明土地书丢失,现申请挂失。座落:西建乡同庆村,地号:7-4-5022,面积:186.4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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