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因保管不善将胡志明土地书丢失,现申请挂失。座落:西建乡同庆村,地号:7-4-5022,面积:186.4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