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01-28 08:00:00 来源:梅里斯区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省、市已将疫情防控工作定为“一级响应”,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区扩散,根据国家和省、市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文化馆、体育馆、健身房、浴池、社区服务活动中心以及网吧、KTV、游戏娱乐场所(台球室、棋牌室等)、歌舞娱乐、辅导培训等场所全部暂停营业。
  2.各类演出、赛事、信教群众聚会、农村集市等涉及人员聚集的活动一律停止。
  3.公交车、出租车一律停止运营,恢复运营时间另行通知。
  4.全区所有餐饮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营业时间另行通知,宾馆、医院、诊所、药店、超市、水果蔬菜店、食杂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进行通风、定期消毒,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
  5.各旅行社一律禁止组织人员外出旅游。对预定来梅里斯区旅游团一律劝返,对返回梅里斯区人员、来梅里斯区游客一律采取14天隔离观察措施。
  6.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期间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上课、补课;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止营业。
  7.养老机构严禁组织开展集中吃团圆饭、联欢等公共活动,减少探访,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做好每日消毒和人员防护。物业环卫部门做好楼道环境和定期消毒工作。
  8.种子、化肥等企业和个体业户严禁组织各类促销、培训、会议、聚餐等涉及人员聚集的活动。
  9.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业户要备足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并做好场所通风和消毒等防范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配戴口罩上岗,做好体温监测。各类企业在做好疫情安全防范的基础上,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登记、上报工作。
  10.野生动物、活禽销售等场所一律关闭。禁止一切非法销售、购买、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及其肉品、制品。
  11.严禁借疫情哄抬物价、谋取暴利;严禁发布虚假广告、散布谣言信息。
  以上公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拒不执行的,依法严格处理。公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0452-6565900 0452-6562483
  特此公告。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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