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18号

2020-03-31 08:00:00 来源:梅里斯区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当前,我区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关键阶段。特别是清明节将至,疫情防控与春季防火任务十分艰巨,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传播及各类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
  (一)即日起,殡仪馆、公墓和乡村墓地等殡葬祭扫场所、公共场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暂停举办集体(社区)公祭等人员聚集活动。
  (二)殡仪馆在保障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以外,暂停遗体守灵、告别等活动。群众治丧时,出殡车辆不超过3台、人数不超过10人;办理骨灰安葬、寄存时,人数不超过5人。到现场必须佩戴口罩,接受测温、扫码等检查。同时,殡仪馆要制定具体的人流、车流疏导方案,安全防火预案、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三)鼓励广大群众采取书写寄语、网上祭祀、“云”祭扫、家庭追思等简约方式祭奠先人。
  (四)严禁在道路、路口、广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抛洒和摆放祭品。同时,严禁流动商贩和临街商户等在上述场所售卖纸扎、纸钱等祭祀用品。
  (五)严禁在林地、草原、田地等野外易失火区域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等一切野外祭祀用火,杜绝各种安全隐患和火灾事故发生。民政、公安、住建(城管)、应急(消防)、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实施露天秸秆禁烧管控
  (一)全区范围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各乡镇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微信、村屯大喇叭等方式进行宣传,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坚决遏制露天焚烧行为。
  (二)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拒绝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和危害执法人员人身安全行为的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责任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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