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防治水土流失,减轻水、旱、风沙灾害,减少江河泥沙,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实现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讷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年)》将全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为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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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防治水土流失,减轻水、旱、风沙灾害,减少江河泥沙,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实现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讷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年)》将全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为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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