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黑财农﹝2019﹞168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黑财农﹝2019﹞169号)及《讷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讷河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讷政办发﹝2019﹞53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讷河市2019年玉米、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进行公示。 自2020年1月17日起在市、乡镇、村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进行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0452—3323786 附:2019年讷河市玉米、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 讷河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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