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讷河市元宵节期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全市烟花爆竹、祭奠灯、孔明灯等经营店铺和零售摊位一律关停。经销烟花爆竹、祭奠灯、孔明灯的其它业户商品一律下架停售。 2.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 3. 城乡街道禁止各类小商小贩摆摊设点经营销售,对于不听劝阻的一律没收违规销售的商品和工具。 4. 应急局、公安局、市监局、民政局、城管局、住建局、林草局等相关部门要把孔明灯列为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强制管理,认真开展巡查,杜绝因燃放孔明灯而引发山林、农村火灾。要加强夜间巡逻监控,发现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罚。 5. 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监管部门依规没收、销毁处罚等处理决定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条例》进行相关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因燃放孔明灯过失引起火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6. 本通知自发布起立即实施,解除日期另行通知。投诉举报电话:0452-3333703。 讷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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