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黑龙江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二级应急响应工作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关于推动服务行业企业开复工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形势和群众出行的实际需要,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25日起,恢复我市长短途客运班线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恢复运营的道路客运车辆,要做好乘客信息登记及运输车辆消毒、通风、卫生清洁,在客运总站统一调配下发车。 2.班线客运全部实行实名制购票乘车,乘客需佩戴口罩并接受身份信息登记,在体温检测后自觉有序排队乘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得乘车。 3.发往齐齐哈尔、哈尔滨方向的客运班车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 4.每辆班线客运车辆需配备司乘人员,要落实间隔落座,分散就座,落座率不得超过50%。 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安、交通、卫生防疫部门将联合执法,联防联控。请广大乘客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便请您谅解。 讷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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