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1号公告

2020-02-25 21:24:37 来源:碾子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碾子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1号 公告
  
  为了保障我区人民的生命安全,以最严的措施杜绝疫情的输入,对来(返)碾人员的隔离做出更严格的规定。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经区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公告如下:
  一、对于来(返)碾区人员一律执行隔离14天规定。
  
  来(返)碾人员应自觉遵守隔离规定,到碾后,应主动在第一时间与住所地社区取得联系,严格遵守居家隔离14天的规定。凡有下列1—3项行为者,按照疫情期间一级响应,依照的相关法律规定,一律处以罚款拘留。
  
  1.对以躲避检查等方式逃避隔离的;
  2.对协助外来人员逃避隔离的;
  3.对违反隔离规定,擅自离开隔离场所的;
  4.公职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从重处罚,直至开除公职。
  
  二、实行举报奖励政策。
  
  1.举报逃避隔离规定人员有效线索的,经核实给予举报人人民币3000元奖励;
  2.举报从隔离场所擅自外出人员有效线索的,经核实给予举报人人民币3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0452-6676955。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碾子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